佛山公积金取消珠三角异地互贷-【新闻】
发布时间:2021-04-05 18: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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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凿岩机厂家
王露
3月1日起,佛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实施新规,贷款最高额度调高到了40万元,但新规中针对异地公积金贷款不松反紧——外地人在佛山购房,需符合“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两个条件之一,才能申请异地公积金贷款。而这相当于和2009年的珠三角八市公互贷政策相悖。
根据1月14日公布的《关于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政策的通知》显示,“非我市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异地缴存职工),须借款人和配偶中任一方为我市户籍,或借款人配偶在我市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贷款申请之月起,前六个月连续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意味着,一个广州户籍的市民想到佛山买房,如果他是单身,或者配偶户籍不在佛山,双方也没有缴存佛山公积金,将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这一政策正式执行时间是3月1日,之前申请贷款只要带广州当地的公积金缴存证明就可以,之后就要有佛山的缴存证明或者户口。
1月20日,东莞市公积金中心也发布公告取消珠三角八市互贷,统一规定在其他城市缴存公积金且为东莞户籍的职工可在东莞市申请公积金贷款。